只見陸沉舟眼睛只看菜,不看姑娘,好像盤子裡的江魚遠比活生生的大姑娘還活色生香一樣。
「陸縣令。」鎮長舉杯說道:「您來我們這幾年,為了百姓的事沒少操勞,身邊也沒有個人照料。」
陸沉舟看著他:「……啊?」
鎮長指著那個大閨女,說:「這是我們鎮上長得最俊的一個姑娘,你要看得上就收在身邊,當丫鬟還是收到房裡,全憑你做主。」
陸沉舟這才看向那個大姑娘,心想鎮長還沒完沒了起來了。小媳婦兒不行,就改大姑娘。
沈雲稚在一旁吸著魚尾巴,睜著圓溜溜的眼睛看著兩人。
陸沉舟自然是推拒了,並毫不客氣地斥責了鎮長。
鎮長知道自己拍馬屁拍錯了,連連告罪,把這些小心思都按耐住了。
他們吃完飯之後從飯館出來,看到江邊圍了一群人正在吵吵嚷嚷。鎮長見狀走了過去問:「怎麼回事?這是在做什麼?」
人群中間圍著的有兩個人,一個看起來只有十二三歲的男孩,還有一個三十來歲的中年男人。那男孩兒正抹著鼻子,他哭的厲害,話也說不清楚。
鎮長只好問那個中年男子:「黃大仙,這是怎麼了?」
那名被叫黃大仙的中年男子說:「鎮長,我今天在這裡丟了三十兩銀子,被李家的這個李小四撿著了。」
鎮長:「那不挺好的嘛,怎麼?他不肯認?」
黃大仙:「認是認了,可我丟的是三十兩,他還我的只有二十兩。」
李小四哭著說:「我撿到的時候就是二十兩。」
兩人各執一詞,一個說自己丟了三十兩,一個說自己只撿了二十兩。鎮長聽了也沒了辦法,這種事情本來就很難說得清。
接著他想到陸沉舟還在旁邊,眼睛一轉,便道:「縣令大人在這裡,你們細細說了與他聽,請他來為你們秉公斷案。」
陸沉舟看出鎮長在推諉,但是沒有說什麼。只是上前細細的問了李小四和黃大仙兩個人是怎麼回事?
李小四說,自己在河邊撿到一個拳頭大小的紅綢手絹包著的小包裹。打開一看,裡面是白花花的碎銀子,他年齡小,不知道該怎麼辦,就拿著包裹回了家給自己的母親看了。母親聽說他是撿的,便讓他回去站在原地等,等失主來認領的時候還給人家。
李小四在原地等了一會兒,黃大仙過來在地上找東西,他便上錢去問是不是丟了錢?黃大仙說是。
李小四也是個機靈的,說自己撿到了錢,但是要先跟黃大仙對一下裡邊銀子的數目。
鄉間流通的銀子大小不等,很多散碎銀塊都是從大元寶上,拿剪子鉸下來,所以這些碎銀子零碎不一,但是大大小小能說得上來。
黃大仙便說一共有二十兩,其中兩個大的是四兩的,三個二兩的。剩下幾個小的都是一兩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