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伊瞧瞧眼前的駝鹿,眼睛情不自禁地就飄到了對方的大角上,想起自家後院一堆吃剩的大角鹿的角,不免有些心虛——雖說大角鹿沒有開智,也無法變作人形,只能算作是野獸動物,但是大角鹿也是鹿,駝鹿也是鹿,怎麼說也是一家子的吧.....
喬伊心裡正嘀咕著,萊恩已經招呼駝鹿繆斯進門了。
「後院有一堆的鹿角,就麻煩你們了,價格還是老規矩,你們抽兩成。」萊恩熟稔道。
原來,在以往萊恩就有把吃剩下的鹿角攢起來的習慣,然後由駝鹿商隊帶去海邊集市販賣,商隊從中抽取二成收益作為運費和中間費,剩餘的八成收益則會換成一些生活物資帶回來給萊恩,比如鍋碗瓢盆、油鹽調味品之類的。
繆斯瞧著堆了一院子的鹿角,兩眼冒光,佩服道,「不虧是萊恩,居然捕殺到這麼多的大角鹿,比我們族裡圈養的大角鹿還要多哩!」
「圈養?」喬伊敏銳地捕捉到這個詞,仰起頭看向高壯的駝鹿,詢問道,「難道繆斯先生家養了大角鹿?」
「先生?」繆斯被喬伊逗笑了,他笑著對萊恩道,「小傢伙可真有禮貌,比光明聖教的牧師還要有禮儀的模樣。」
萊恩嘴角抽抽,兒子被說像是人族牧師,這.....難道算是誇讚麼。
「所以駝鹿家族是圈養了大角鹿嗎?」喬伊追問道。
如果駝鹿家族有馴養動物家禽的習慣,那是不是意味著草原獸人們有進入農耕文明的可能呢?
「是的,我們家裡養了不少大角鹿,專門用來割鹿角用的。」
繆斯道,「大角鹿的角在人族那邊很受歡迎,我們駝鹿又不像萊恩這樣可以捕獵,而且我們也不吃肉,於是圈養了一些大角鹿,反正只要每天餵點野草就可以了。」
「好厲害!」喬伊兩眼冒星星,圈養動物可是文明發展進步的一大標誌。
「這有什麼厲害的。」瞧著小獅子亮晶晶的眼睛,萊恩有些吃味兒。
「喬伊你要是喜歡大角鹿,我也可以給你抓幾隻回來養著。」萊恩道。
「真?」喬伊開心道,「將大角鹿圈養起來,餵養、繁殖,大鹿生小鹿,小鹿長成大鹿,大鹿再生小鹿,這樣我們就可以擁有無窮無盡的大角鹿啦!」
「這樣阿爸你就可以每天睡24個小時,完全不需要出門捕獵啦!」喬伊表示,如今的奮鬥是為了日後的躺平啊!
「這不行!」萊恩斷然拒絕。
「為什麼?」喬伊不解,他老爸每天不就想著躺平嗎?
「不去捕獵的獅子還能是獅子嗎?」萊恩拍拍喬伊的小腦袋,並沒有深入這個話題,「你要是喜歡養大角鹿,我給你抓幾頭養著玩玩就是,別當真了。」
喬伊思索著老爸話中的含義,萊恩則招呼著繆斯將院子裡的鹿角和果醬罈子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