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什麼幫忙不幫忙的,這陣子你也幫了我們很多。爹娘別的不會,幹活沒問題,你到時候儘管來找我們。」王桂花覺得寧啟現在很有想法,也非常支持。
「對啊,大哥,我也是。」自寧啟帶著寧強和寧春掙錢後,寧春已經快成了寧啟的腦殘粉,反正幹什麼都行。
「好,那以後我們都不客氣了。」
寧啟覺得也是,反正是一家人,到時一起賺錢,再這樣客氣就生分了。
「我想種櫻桃這件事還早,先不要和別人聲張。」現在離秋季還有幾個月的時間,為避免引起麻煩,這件事還是家裡人知道就好。
王桂花:「娘知道。」
寧春:「大哥,我也不會告訴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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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春哥兒,我先走了。」到家附近的岔路口,寧啟就和王桂花、寧強告辭了,他們回家還要一會兒。
到家之後,鄭雲打獵已經回來了。
第12章 虎肉
寧啟拎著櫻桃推開門,就看到院子中躺著一隻大老虎,皮毛黃黑相間,頭部還插著一隻箭,脖頸處有爪子的抓出的傷口,血液從傷口處滲出。
「鄭雲,你今天獵到了老虎啊!」
看鄭雲獵到老虎,寧啟覺得不可思議,驚嘆道。
武松打虎那麼出名,就是因為老虎難獵。
鄭雲獵到老虎不得傳的十里八鄉都知道啊。
在現代,老虎都是保護動物,除了電視上就只有動物園能看到老虎。
寧啟放下櫻桃,走到老虎邊上,伸手摸了摸老虎的皮毛。
與看到毛茸茸的感覺不同,摸起來觸感是有偏硬的。
像那些老虎皮毛做的毯子、衣服之類的,都是得炮製之後才會變得柔軟。
「對,我最近基本都在獵這些值錢的大型獵物,老虎不止皮毛值錢,虎鞭、虎掌、骨頭都很值錢。」
「我也是第一次獵到老虎,剛好這隻老虎和獅子打架受傷了,就這樣我還是蹲了好幾天,設了好多陷阱才獵到的,以後應該不可能再獵到了。」
最近寧啟賣滷味賺了不少錢,鄭雲想著自己不用急著每天都獵東西賺錢,那些不值錢的獵物就沒有再獵了。
除了獵一些小型獵物他們自己吃外,就專注於獵一些難獵但值錢的獵物。
雖然可能很長時間獵不到,但是一旦獵到,就會很賺錢。
鄭雲最近還攢了一些兔毛和狐狸皮毛,準備給寧啟做披風。
不過這些鄭雲沒說出來,打算做成了給他一個驚喜。
鄭云:「阿啟,我現在要把老虎收拾一下,把能賣錢的部分分好,虎肉我們自己留著吃,賣不了幾個錢。」
寧啟:「行,那我做飯,晚上就做虎肉吧。我先洗些櫻桃,我們吃一點就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