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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們撤退到數千米外,孩子們也沒想明白獅子們為什麼沒把他們生吞活剝。

愛因斯坦看了眼不遠處活蹦亂跳的貓鼬,不負責任地猜測:「森林裡物種豐富,獅子們應該不愁食物。也許它們剛剛飽餐一頓,遇到我們時正在進行家庭飯後消食活動,已經沒有胃容量再加餐一頓夜宵了。」

雖然聽起來缺乏說服力,但仔細想想,似乎有點道理。

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釋,大家只能暫時接納了愛因斯坦的說法。

剛經歷過死裡逃生,孩子們都有些驚甫未定。

達爾文建議:「我們還是先找個避風的地方,拾些干枝枯葉把火點起來。動物都怕火,萬一我們再遇到猛獸,能試試用火趕走它們。」

其他人沒有異議。

可惜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剛下過大雨,森林裡的一切都濕漉漉的。找不到乾燥的引燃物,擦亮火柴後點起的微弱火苗幾秒鐘就燃盡了。孩子們試了兩次後被迫放棄,不再做無用功。

野外沒有火源就只能吃生食,他們只有三包火柴,得省著點用。

一聲響亮的狼嚎毫無預兆地響起。

愛因斯坦心頭一跳,仿佛驚弓之鳥,一蹦三尺高。

狼與獅子一樣,也是群居動物。那狼嚎如泣如訴,聽聲音,仿佛近在咫尺。

他判斷得沒錯。

只是幾個呼吸的工夫,那些狼就出現在了視野里。因天色漸暗,襯得它們的眼睛炯炯,瑩瑩泛著綠光。

狼不會爬樹,但這群狼來得太快,四人已經沒有機會逃到樹上去了。

它們的速度比獅子快很多,如閃電一般向著四塊人形肉排飛衝過來,帶起沙沙的風聲。

「快跑!」

哪怕明知是無謂的掙扎,達爾文仍舊拉住宋安安,與愛因斯坦和達文西分頭狂奔。

但狼群的速度實在太快!

短短几秒,它們就追了上來。毛茸茸的狼毛觸碰到宋安安的皮膚,尖利的狼牙在昏暗的暮色中泛著陰森的白光。

既然逃不了,不如背水一戰!

宋安安猛地轉過身。

哎?

宋安安不可思議地停住腳步。

怎麼回事?

那些狼呼啦啦的,頃刻間便越過了她,跑得乾乾淨淨。

「它們這是,趕著去干別的大事,對吃我們沒興趣?」宋安安遲疑地說。

一次死裡逃生是運氣,兩次死裡逃生,這是主角光環了吧?

難不成她是天命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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