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馮大丫現在對於馮大勇來說,同樣已經沒有了價值,很可能在田家徹底完蛋後,回娘家來占便宜,既然如此,還不如讓她進去省心。
當初馮大丫為了握一個田衛國的把柄在自己手裡,把他殺害田林的犯罪證據,藏到了娘家來。
那是一件袖口沾了田林頭上血的襯衫,而那件襯衫是田衛國在拿石頭砸死田林時無意中沾到的。
當時田衛國自己並沒發現,是馮大丫洗衣服時才發現的,不過她也沒有將其洗了,而是留了一手。
畢竟田衛國連自己弟弟都能殺,更何況她也有把柄在田衛國手裡,因此就將那件沾了田林血的襯衫藏到了娘家,並且交給了她媽保管。
馮大丫的這個舉動,無疑方便了馮大勇,剛好他媽去他舅舅家了,今天不回來,他當即就去他媽那屋,偷了藏了多年的衣服。
就在他準備帶著那件襯衫去找田瑛時,誰料潘來娣卻攔住了他,說不急,她提議吃了飯再去,隨後她還破天荒的讓孩子去給馮大勇打了酒回來,又給他炸了二兩花生米,還炒了兩雞蛋給他下酒。
馮大勇本來就又懶又饞,哪裡經得住誘惑,當即就吃喝起來,這一喝就把自己給喝倒了方才罷休。
潘來娣趁他醉了,趕緊拿了那件衣服去找田瑛。
「你怎麼能證明這件衣服上的血,就是我二哥的?又怎麼能證明,這件衣服就是田衛國的?」
田瑛在看到那件沾了血的襯衫後,其實已經基本確定了,但她還是提出了質疑。
雖然通過這件襯衣,加上人證,再加上田不苦父親不是火葬,而是土葬,只要挖墳驗屍,就能發現他死前頭部有被重擊過的痕跡,從而證據確鑿的把田衛國送進去。
但她要的可不是只有田衛國一個人去吃槍子,直覺告訴她,潘來娣或許還知道些別的。
要是潘來娣知道她想知道的,那就省了她自己再繼續查下去的時間。
潘來娣見她一副不想認帳的樣子,明顯急了:「我沒法證明,但這就是真的,你不能說話不算話!」
田瑛見她急了,便也沒再拐彎抹角:「你應該知道,我可不止和田衛國有仇,當時想殺我的也不止只有他,還有馮大丫,甚至李山花也是間接害了我的人,要是你還知道有關他們的其它把柄,除了一份工作,我會另外再給你20塊錢,怎麼樣?」=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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