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兩人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只舉辦了婚禮,沒有登記。
婚後,丁宜芳過得並不幸福,家裡窮,想吃點肉都沒有錢,她想出去打工賺錢,可是大著肚子,沒有人要,丁宜芳只好咬著牙把孩子生下來。
頭胎是個兒子,譚冠傑的父母很高興,好吃好喝地伺候她,丁宜芳過了一段舒心日子,也就歇了走的心思。
過了一年多,她又懷孕了,這次生了個女兒。
譚冠傑的父母重男輕女,只顧著小孫子,不管她們母女。譚冠傑整天在外面鬼混,根本不回家。
丁宜芳的心徹底死了,等女兒過了六個月,能自己吃東西了,她就偷著跑了。
譚冠傑的父母不得不充當父母的角色,撫養譚雷和譚雪。
譚冠傑的父母總是把好東西留給孫子,孫女就隨她去,吃的是剩飯,穿的是譚雷剩下的。頭髮亂糟糟的,衣不蔽體,像個小乞丐。好在譚雷很疼愛妹妹,把好東西藏起來留給她吃。
譚雷是譚雪生活里唯一的光亮。
譚雪三歲那年,譚冠傑又領回來一個女人,那女人待了幾天,嫌家裡窮就跑了。
譚冠傑受了刺激,要多賺錢,揚眉吐氣。在別人的介紹下,跟了個大哥,大哥是津口市地頭蛇。譚冠傑剛開始跟他的時候,賺了些錢,在村里人面前顯擺了一通。
為了賺更多的錢,譚冠傑對大哥忠心耿耿,做什麼都沖在前頭。有一次大哥跟別家火拼,譚冠傑想表現表現,結果被人砍死。大哥還算仗義,給了安家費。
譚冠傑的父母靠這點錢把兩個孩子養大,譚雷被慣壞了,什麼都不干,要吃要喝,譚冠傑的父母會送上來。
譚雪過得豬狗不如,一天只能吃一頓飯,還要幹活,照顧譚冠傑的父母。
2016了很大的雪,天氣很冷。家裡沒有柴,譚冠傑的母親讓譚雪出去砍柴。譚雪不願意,跟她吵了幾句,譚冠傑的母親氣結於心,暈了過去。
譚冠傑的父親不想著救妻子,卻打了譚雪一頓,譚雪委屈,就跑了。
天氣太冷了,到處是雪。譚雪在村里晃蕩,遇到心善的鄰居,給了一口吃的。
到了晚上,實在難熬,譚雪就想回家,大不了挨頓打。
等她回家,看到爺爺奶奶都躺在地上,譚雷在踢老頭子,讓他起來燒飯。譚雷是老頭兒老太太的心頭寶,不可能餓到他。
譚雪跑過去,摸了摸,人已經涼了。
譚雷被慣壞了,什麼都不會,老頭兒老太太的後事是村里人幫著辦的,譚雪像個大人一樣前前後後張羅。
葬禮過後,又下了場大雪。兩個孩子在村里人的接濟下度過了冬天。諷刺的是,這個冬天是譚雪這麼些年來,唯一吃飽的冬天。
春天到了,譚雪不想再待在村子裡,就和譚雷一起到了津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