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雄停了車子,靠在椅背上休息。
譚雪突然拿出匕首,狠狠刺向他的腹部。
邵雄的腦子已經不聽使喚,可是腹部劇烈的疼痛喚起了一部分腦部神經,他不可置信地望著譚雪,「為什麼殺我?」
譚雪拔出匕首,舔著上面的血,獰笑著,血腥的味道讓她興奮。她沒有回答邵雄的問題,而是拿出邵雄的手機,對著刷了臉,然後解鎖,再拆走行車記錄儀,抹去自己留下的痕跡,離開了。
這次的殺人比起上次,她鎮定了很多了,她去黑市找人,付了一部分手續費,把邵雄卡上的錢全部取出來。她時刻關注著案件的進展,發現警察找不到她,她興奮地到處亂逛。
這種興奮就像吸食了du品,讓人上癮,可也很快消失。
生活變得寡淡無味,她需要新的刺激。這次,她不想跟男人玩遊戲了,她要挑選獵物,一擊即中。
她特意約了客人去漫語會所,她要在這里挑選獵物。
中間發生了小插曲,譚雪沒有放在心上,喝醉酒撒酒瘋的女人到處都是,她也沒有想過,撒酒瘋的這個女人最後把她送進了監獄。
客人在阮晴他們走後罵罵咧咧,她讓小妹安撫客人,客人的火氣總算散去。
譚雪起身去洗手間,出來不小心撞到個人,那個年輕人一臉怒氣,指著她罵,「沒長眼睛嗎!走路不看路!MD,女人真是討人厭!」
譚雪多看了他幾眼,今晚就是他了。她等在拐角處,看他出來,進了包廂,她記住了這個包廂,打電話給其中一個小妹,讓她到包廂里,找這個男人。
小妹很聽話,將男人哄得臉紅耳熱,要帶她回家。
小妹按照譚雪給的說辭,會所不讓接客,讓男人去通天橋附近等她,她說她住在那邊,去她那方便。
男人不疑有他,去了通天橋,然後看見一個跟小妹穿著相似的女人,主動打開了車門。等人上去,他發現人換了。
他聽她說,我妹妹說她突然來那個了,不方便,讓我來。
男人看她長得比剛才的小妹還要漂亮,興奮地在她的臉上擰了一把,「去哪兒?」
譚雪把地址給他看,「去這里。」那是一處排屋。
男人詫異,「你住這里?」
「我男人的,他不在家。」
男人詫異過後,就是無盡的興奮,偷,總是比光明正大更讓人腎上腺素飆升。
譚雪準備了礦泉水,擰開了瓶蓋遞給他。=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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