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白天睡多了,所以還不覺得困。
推開房門,一輪明月掛空。
十月下旬的深夜,已經有些微微的冷意。
但是這個溫度,反而只是讓人頭腦清醒,他還挺喜歡的。
次日六點,寧向星並沒有比平常晚起,喝了豆漿,吃了兩個包子,就踩著自行車上班去。
腳上的鞋子換成了一腳蹬,看著平平無奇,但是在那個標價瘋狂,沒有次品的超大商城裡,就沒有真的便宜貨。
他先去了衛生所,見門開了,過去把草鞋還了。
草鞋底乾乾淨淨,是他用小刷子掃過一遍。
「不好意思穿了你們的鞋子,雖然我帶過來了,如果可以的話,我想把它買下。」
中年婦人看著他,草鞋是新的,借出去什麼樣還回來還是什麼樣,這還是第一次。
其實還有一雙舊鞋的,按照慣例,她應該給那雙的,也不怕人不還不表示。
只是看著寧向星一身乾淨打扮,睡著也恬淡美麗的睡眼,也許她為了那張臉買單,把新草鞋給他穿回家。
沒想到……就穿了一次還要花錢買。
「這鞋子沒什麼特別意義,你給我五分錢就好了,這鞋子材料不費錢,就是費點手工。」
寧向星頓了頓。
五分錢啊。
「五分錢不高了,畢竟是新的,我扎得很細緻,不會有刺紮腳。」婦人嘆了一口氣,算了,不收錢好了,反正男人都是話說得漂亮,其實都一樣。
她五八年自主下鄉,那時候還沒人倡導下鄉光榮,只是分配的時候沒能和志同道合的人分到一起,來了這地方。
十五歲的年紀來了鄉下,卻發現一片熱忱改變不了任何事,自己也高估了自己。
一年不到就想回去,結果被……自稱喜歡的人拖進玉米地,那之後她一直邋遢示人,哪怕不得不迫於流言嫁了。
只是,那時候就開始看身邊的一切都不順眼了。
唯一順眼的小年輕,看來也是一樣的。
「我注意到你的皮筋外層掉差不多了,這樣頭髮會疼吧。」寧向星翻找了一下自己的挎包。
他記得,還有兩條捆畫筆用的皮筋,藍色的。
找到了!
解下兩根皮筋,寧向星放在手心舉著;「可以用這個換嗎,不夠的話,明天我再拿幾根來。」
皮筋,一分錢好幾條,但是要想用來扎頭髮,需要用線用特殊手法繞一圈,這樣不會把頭髮卷進去。
婦人自己都沒察覺到皮筋已經破破爛爛。
她的手有點抖,伸出去的時候察覺手心是汗,手背還有結塊的鼻涕。
又攤開手:「給我吧。」
她覺得自己碰一下這樣的人,都要髒了別人。
寧向星見她同意,也高興。
真心的高興。
這皮筋,用現在的錢買,一厘好幾條啊。
賺到了嗚嗚,大姐你真淳樸。
寧向星喜滋滋的帶著草鞋走了,沒注意到身後的女人忽然跑到水桶邊,瘋狂洗自己的手。
幾點水珠濺到臉上又滑下來落回了水桶里。
用流言反擊流言後的第一個早晨,寧向星是愜意的,剛占了一個大『便宜』,省下了五分錢,可以買五百塊的東西。
要不買瓶香檳嘗一嘗吧?
還有那個火腿片,真不錯呀。
拉開抽屜,寧向星眼皮一跳。
還真動手了。
他裝沒事人一樣重新把抽屜關上。
已經回來上班的豐收不解的往這裡看了好幾眼。
中午,寧向星去了胖嬸家。
新鮮的五花三層,被燉成香而不膩的燒肉。
寧向星更偏向三分肥的瘦肉多一點的,那些肥滋滋一點的都提前分出來給胖嬸,讓她自己分配。
別看胖嬸嘴巴挺大的,做飯的味道都堪比飯館的,而且衛生很放心。
還不會貪得無厭,寧向星給多少她就給孩子們分配多少,誰敢多看寧向星的碗一眼,她筷子就敲過去。
這也是寧向星還會繼續來她家的原因了。
至於隔一周吃兩次肉,有個鎮上肉聯廠的朋友,這個藉口足夠用了。
吃飽喝足回公社,魏紅英正和一個陌生人聊天,見到寧向星回來,她招招手。
寧向星心道,這是不需要避嫌了?
魏紅英神態自然,引薦寧向星。「這位就是那個稿子上過省報的年輕人,很有才華,今天要遞交的畫稿也是他一手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