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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林毅插手這輛車的事,他寧向星用自己的工作和名聲做擔保,不會讓林毅做白工。

「這畢竟是農機站的成果,我跨過去撈功勞,能行嗎?」

寧向星表示:「田主任,不敢跟你搶功勞,你可以說,是你提供了一定的鼓勵,讓年輕人敢想敢拼。」

你也只能沾這點光了。

但是活兒,你也得干,聯繫你那省裡面的老領導去吧。

林毅還真去了。

寧向星忙上忙下的,跑來跑去,還花了這麼多電報的錢,他不累也不心疼錢,穆原心疼啊。

「那些錢能給你買一個月豬肝吃了,媳婦你幹啥呀,我這玩意沒你想的那麼高深。」

寧向星也不知道怎麼解釋。

忽然,他想起一個例子了。

「有個地方的人,因為覺得用刀和刀片刮皮容易受傷也容易削得坑坑窪窪,所以設計了個把手,後來又有人設計了被固定在磨具里的刀片,安全性能大大提高,這樣的小改變,為發明它的人帶來了千萬財富。」

雖然專利保護法這東西還有幾年,不妨礙他拿來舉例子。

感謝某些雜誌,內容又雜又廣,難怪叫雜誌。

「你的意思是,這車,說不定也能通過一兩個改變……成為千家萬戶都用得上的東西?」

千家萬戶不至於,千個公社萬個大隊,那可就不一定了。

就算沒有自己設想的好結果,那就當做宣傳一場,讓人知道有個對機械很有靈性的人在農機站,對以後穆原做任何選擇的,都有益處。

而且,他從來就沒信任過田主任會真的一輩子用這個態度對穆原和他,當然手裡越多實際的東西越好。

他不就是靠著上過一次報紙,後來就能捏得那幾隻狗汪汪叫也不敢對他怎麼樣麼。

自己走過的好用的套路,當然也要給穆原吃吃。

做完能做的,剩下就是等時間了。

夜深人靜。

農機站的人都回去了。

一個鬼鬼祟祟的人影靠近了被布蓋著的四不像。

「想搞發明,想出名是吧,我讓你狂!」火柴拿出來,劃拉幾下,卻點不著塑膠袋。

今晚總是有風。

「娘的,我在這裡幹了多少年,還是拿二十三,你算個什麼東西,進來就是三十,還想搞發明出大名,我讓你出個夠!」

他瘋狂撕扯車外面的布,恨不得能用手當鐵爪用。

砰!

一個磚頭砸過來,男人啪嘰一下趴在地上不動了。

拿磚頭的人檢查了一下,這人沒死。

還好還好,他都這麼輕了,還準備補刀一次呢,沒想到這人脆弱成這個樣子,一拍就倒,還以為這麼輕也能打死人呢。

「呵~」偷襲者打了個呵欠。「還以為穆哥逗我玩呢,還給我錢讓我守車,沒想到真有人半夜來搞破壞。」

一天一元錢,每天都來都趕上上班了,真有意思的活兒。

把人拖到角落裡一丟,青年繼續潛伏。

應該不會還有其他人吧。

不過拿了錢還是認真幹活好了。

四十幾分鐘後。

某人從昏睡(迷)中轉醒,先是被血腥味和土腥味噁心到乾嘔,隨後立刻反應過來,自己在哪兒!

他被人偷襲了!

誰!是誰?他現在沒缺胳膊少腿吧!

發現自己躺在角落了,滿臉滿身都是泥,嘴巴和臉上的皮膚都破損了,他也顧不上追究是誰打他,怪叫一聲跑遠了。

把想打瞌睡的某人嚇得差點從房頂滾下來。

次日中午,穆原正在食堂打飯,兩個公安進來,核對了一下穆原的名字,隨後在院子裡調查了一下,就要把穆原帶去提取指紋。

從報案人的口述,和私底下詢問其他同事的結果來看,這兩人確實在工作中是有矛盾的。

雖然他們更傾向於是報案人單方面的矛盾,但那人是局長的一個侄子,要求『秉公辦理』。

無論怎麼樣,調去做個檢查,做個筆錄,論起來其實也不算違規。

第144章 四不像風波(中)

他們也無奈,這種事不用去局子也能做的。

可領導說不帶去局子裡人家做手腳怎麼辦,只有在局子裡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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