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又過去了半年,原主終於又一次找機會跑了出去,這次出去,被迎面過來的車撞飛,當場就死了。
原主死後,靈魂飄出了身體,整個人也清醒了。
她心中的執念太深,她的靈魂飄到了隔壁秦省的一戶人家,她在那裡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兒子小寶。
原主這才知道了整件事情。
小寶根本不是丟了,是時哲遠把他送到了這戶人家。
時哲遠說自己和同事一起在找孩子,其實都是他在騙原主,他自己把孩子送了人,怎麼可能報公安?
這戶人家的男主人叫林霄明,在秦省這邊當地的縣公安局工作,他的妻子叫沈蓮花,開了一家小賣部。
林霄明是時哲遠的戰友,在之前的那次任務中,林霄明為了救時哲遠傷的很重。
林霄明在醫院足足躺了半年,才能下床,但他卻失去了生育能力。
林霄明和沈蓮花在這之前,還沒有孩子,這就意味著,他們兩人永遠都不會有自己的孩子了。
時哲遠雖然也受了傷,但是遠遠沒有林霄明傷的重。
時哲遠覺得,要是林霄明不救他,也不會失去生育能力。
是他對不起林霄明,他不能讓林霄明以後連個養老送終的人都沒有。
復原後,時哲遠看到小寶的時候,就有了把小寶過繼給林霄明的想法。
但,他看著原主那麼愛小寶,肯定是不會同意的。
於是,他就瞞著原主把孩子送給了林霄明,對林霄明夫妻說,原主也是同意的。
在時哲遠的堅持下,林霄明同意了收養小寶。
小寶在林家,林霄明對他很好,林霄明在的時候,沈蓮花對小寶也很好,可是林霄明不在的時候,沈蓮花就對著小寶又打又罵!
沈蓮花恨時哲遠,要不是時哲遠,林霄明就不會失去生育能力,他們也會有自己的孩子。
她報復不了時哲遠,她就把自己所有的怨氣都發泄在了小寶身上。
她害怕林霄明發現小寶身上有傷,她就用針扎,這樣身上不會留下傷痕。
這個時候的小寶,話都說不清楚,被人虐待了,更是說不明白。
只要小寶一哭,沈蓮花就說,這個孩子又調皮了,不知道撞到哪裡了。
要麼就說,小孩子嘴饞,要吃零食,不給就哭。
時間久了,小寶再哭,別人都不會再問了,只是覺得這個孩子太愛哭了,一個男孩子怎麼這麼喜歡哭呢?
太嬌氣了!
後來,別人不再問了,包括林霄明也不會再問了,沈蓮花打小寶打的更厲害了。
不給小寶吃飯更是常事。
第231章 年代*我的孩子我來守護(2)
時間就這樣又過了一年,林霄明在公安局的一次行動中,英勇犧牲了。
這下,沈蓮花更是沒了顧忌,更是變本加厲的打小寶。
剪刀、蠟燭……
小寶的身上沒一塊好肉。
每次到了小寶被虐待的時候,原主就恨不得殺了沈蓮花。
可是她每次撲過去,就是直接穿透了沈蓮花的身體,根本碰不到她。
原主根本保護不了自己的孩子。
原主真的很絕望,只能看著自己的孩子一天天的被虐待。
沈蓮花覺得小寶就是個掃把星,直接剋死了林霄明。
在林霄明犧牲後的三個月,沈蓮花直接活活打死了小寶。
沈蓮花害怕被人發現她殺人了,就把孩子的屍體直接丟去了下水道。
隨後,報了公安,說自己的孩子丟了。
那個年代,拐子很多,又沒有監控,孩子丟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公安找了很久,都沒找到孩子。
大家都很同情沈蓮花,剛失去了丈夫,又失去了孩子,大家都來安慰她。
根本就沒人發現沈蓮花的罪行。
就這樣,又過了幾年後,沈蓮花再嫁,生了一個兒子,一家三口非常的幸福。
原主看到這裡,怨氣暴漲,憑什麼殺人犯可以幸福的生活?還擁有了一個兒子?
憑什麼?
憑什麼時哲遠欠的恩情,要搭上自己兒子的性命?
沈蓮花該死,時哲遠更該死!
葉陌看完劇情後,氣的直發抖。
好半天,葉陌平復了情緒後,才問:
「發財,原主的願望是什麼?」
發財:「1,保護好小寶,讓他平平安安的長大;2,揭露時哲遠的鬼話,揭露他把孩子送人的事實,讓他後悔一輩子;
3,讓沈蓮花血債血償,不得好死!」
葉陌點點頭: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