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top,我要干你那是輕而易舉,但我目前對你沒興趣,但你最好祈禱。因為雜糧吃太多了,說不定哪天我也想吃點細糠。」
說完,他用力踢了一下我的胳膊就走了。
我其實還在心裡表揚了他一下,因為我以為他會抬起腳來踩我的手——畢竟我的手當時就放在離他鞋很近的地方。
這是我頭一次見到如此死要面子的罵街選手,因為怕被第三個人聽到,連跟我放狠話都要用蚊子大小的聲音。
看來,他真得很害怕。
在學校或是插t群里被別人知道自己是gay這件事情。
他好像很看重那些抽象的名聲和那些子虛烏有的東西。不過這麼一想,一個鄙視gay圈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俯瞰gay的人其實自己也是gay,聽上去確實有些讓人啼笑皆非……這還是我頭一回看他有所畏縮。
我冷笑了一下,揉著疼痛的胳膊面無表情地從地上爬起來,直覺得晦氣。
Christine要結婚了,在此之前,我還從未聽說她有男朋友的消息。
我的印象里Christine是那種十分強悍的女人,我以為她不會在31歲就甘心讓自己步入婚姻的殿堂受縛於另一個人,畢竟她看起來像是那種什麼時候想結婚都會有人前赴後繼的人。但是後來我發現這件事是我想多了——
她的男朋友,也就是即將成為她老公的人,看起來就像一個小baby一樣。
我實在是很難不懷疑那是不是她包養的情人翻身上位變成了正主。
而這一猜想在我詢問我哥的時候得到了證實,雖然不完全相同,但性質一樣:
「那個人是Finessy品牌方的總監,他們結了婚之後Bluk可以拿到Finessy的永久贊助權。」
我對Christine做出這樣的犧牲表示無比的崇敬,沒想到她是一個為了事業可以獻出自己到這種程度的人,以至於收到她的請帖的時候我心裡都並沒有很開心。
我哥笑我:
「Christine本來就是不婚主義,這樣互利共贏,而且那孩子乖得很,Christine是個顏控,就是奔著他的臉去的,吃虧的其實是另一個人才對。」
其實我本來只是微微有點難受,但是因為我哥聽我哥這麼一說,我瞬間不開心了起來:
「你怎麼知道他乖得很?」
「Christine跟我說的。」
「哦。」
我低下頭看那張精緻的請帖,我哥從側邊彎下腰低頭看我的臉:
「你怎麼了?」
「沒什麼。」
我哥把我從地上抱起來讓我跨坐到他身上,我掙扎著要下去,因為我不想在這個時候便宜他。
他笑著摸摸我的腦袋,像是在順毛哄一隻炸毛的貓咪。他十指緊扣住我的手,然後湊近我的耳邊溫柔地說:
「乖孩子。」
我哥還是那麼善於拿捏我,只不過那天應該是晚上才做的事情挪到了中午的沙發上,讓我感覺那一天睡了特別久。
Christine的婚禮是在一個炎熱的夏日,就像書里寫的那種有著椰子樹和沙灘海浪的悶燥天氣。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選在這樣一個日子,讓我懷疑這邊的人是不是做事都不看黃曆?我進入那個精妙絕倫的婚禮現場的時候甚至可以聽到蜜蜂在我耳邊嗡嗡叫的聲音,真得很熱。
我哥在現場唱了一首歌給Christine和她的新婚丈夫,我不知道他在公眾面前也可以唱得這麼好,以前我只在床上聽他唱過。
他穿了一件鵝黃色的短袖,上面沒有其他的點綴,衣擺處印了一條銀色的細線。他的下身是一條休閒的西裝短褲,看起來就像一個剛進入college的男大學生。
我和他穿的一樣,只不過我的上衣是淺綠色的。
我帶了一對帶碎鑽的耳釘,是他買給我的。
我本來是不喜歡帶任何首飾的,但是有一天床上運動結束之後他抱著我在我手上放了個東西:
「帶上吧,小嶼。」
我累得要命,摸到他手上那個硬硬的東西。低頭一看,是一對雕刻著鯨魚樣式的碎鑽耳釘。
「不想你孤單,我工作要去出差或者不在家裡,有時候我不在的時候,你戴著它,讓它陪著你。」
又是這種不祥的句子。
可當時我們卻都沒有意識到。我哥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口上,讓我感受他的心跳。
他的心跳在靜謐的夜裡像是一顆火種,那樣的烈焰卷到我的手掌,再席捲進我的心臟。
從那之後,我便一直戴著這對耳釘。